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加强合作,日前下发提示,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用于接待反映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群众,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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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门接待窗口。 |
提示要求,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要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分别是
▶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
▶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提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带案下访、帮扶救助等措施,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妇女儿童合法合理诉求,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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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针对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案件受理范围向申诉人予以解释说明。 |
提示明确,对接收的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采取检察听证方式加强释法说理,鼓励心理咨询师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窗口接待、检察听证,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答疑解惑等服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及时移送救助线索,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解决群众急迫困难。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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