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宜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非法拘禁案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市妇联等五家单位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1日生效后,湖北省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据了解,该案发生在2021年6月13日,未满16周岁的小程等三名被告人将被害人毛某强行带回家中,小程发现毛某手机微信有大量余额后,便产生占为己有的想法,三被告人迫使毛某交出支付密码后劫得大量钱财,直至次日晚毛某方被公安机关解救。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何伟丽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存在休学、辍学、抽烟等不良习惯,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保持密切交往,家长或是离异,或是外出务工,缺少对孩子们的日常教育和监管,放任孩子们一步步走向歧途,实属教育失职。
庭审中,何伟丽法官当庭指出了三名被告的家庭存在的教育失职问题。庭后,宜城市人民法院联合宜城市妇联,在该市“幸福家庭学校”为三名被告的监护人专门举行了一期家庭教育辅导课。辅导课上,何伟丽法官结合自己十多年来的审判经验,向三名监护人分析了青少年群体的心理、情感需求和与青少年沟通的技巧,再三叮嘱监护人要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多进行正面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
针对三名被告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幸福家庭学校”志愿者余老师为三名监护人上了一堂“如何成为合格家长”的经验交流课。余老师从法律、社会关系及心理学等层面,就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亲子关系的修复、情绪的管控疏导等方面进行了讲授, 帮助三名监护人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自己监护缺位的问题,并承诺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
家庭教育辅导课结束后,何伟丽法官向三名被告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对监护人存在的未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在外务工忽略家庭教育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训诫,要求三名监护人多与被告人进行交谈,经常性开展道德和法治教育,及时了解学习情况并做好后续学习安排,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全面健康成长。经过家庭教育指导,三名监护人承诺以后一定重视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的正轨。
宜城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下一步,宜城市妇联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宜城市家庭教育提升三年行动,并将继续发挥联字优势,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形成长效互动机制,切实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家庭监管不力的问题。
(记者 姚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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