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重庆巴南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区教委、区民政局等10部门发布《重庆市巴南区十位一体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为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合力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细则》旨在及时掌握家庭教育现实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作贡献。
据了解,《细则》遵循五个原则: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为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落地落细落实,《细则》成立“十位一体”联动协调小组及机制。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10部门和各镇街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四大工作制度:
一是信息共享制度。对重大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及时通报,并交由巴南区教委、区妇联、区公安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备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责令履行监护责任告诫书、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寄送信息简报、指导性文件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整理后,及时分发各成员单位,以加强各成员单位以推进家庭教育联络员工作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问题评估制度。各部门在指导家庭教育时,应评估其家庭教育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在24小时内将评估结果和案件基本信息发布到“多机构合作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平台”,以筛查高危案件,并对全部家庭教育案件进行分级管理和干预。评估结果为“低危”等级的,各部门相互协同,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社会组织进行劝诫、教育、调解工作。评估结果为“中危”等级的,村(居)民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等对当事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积极引导并协助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庇护;民政部门及时提供庇护救助;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评估结果为“高危险”等级的,各部门除按“中危险”处置外,立即启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重点关注,防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联动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由区教委、区妇联、区法院轮流召集,必要时由区委政法委召集,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前期家庭教育案件危及程度统计台账,填报情况及个案的处理情况,研究、讨论本期高危个案的处置,并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是统计台账制度。各部门单位应当将家庭教育案件纳入信息系统,分类建档,以掌握家庭教育案件相关数据,为有效开展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并及时依法处理。
(记者 任然 江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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