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重庆市“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列入重要任务。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文明标杆和典范,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在全市1~2个区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建设培育2~3个市级儿童友好城市,打造一批示范性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学校、医院、公园等,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到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市50%左右的区县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发展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共6章,提出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五方面内容,具体包括了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儿童医疗资源供给等29项政策举措,并做好部门责任分工,推动国家政策落实。同时结合重庆市实际,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儿童友好单位创建等3项市级示范试点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推动儿童友好建设。
《实施方案》强调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分类分批推进建设、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宣传交流等五个方面强化方案实施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坚持因城施策,提出了适应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施路径,是全市出台的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友好城市的文件,也是未来一段时期全市儿童友好领域的行动指南,对于指导全市广泛开展儿童友好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实施方案》着眼于儿童及其家庭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全面谋划提出各项任务举措。突出全周期,全面覆盖婴儿期、幼儿期、青少年期等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成长发展需求。体现全方位,积极回应儿童青少年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文体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
(记者 任然 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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