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责任担当,促进职工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汇聚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力量,近日,山东省港口集团发布《关于关心关爱女职工、构建和谐家庭的十条意见(试行)》,惠及集团6万余名员工。具体内容包括:
延长产假(生育假)。在执行山东省关于女职工产假现有规定15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另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配偶生育子女可以获得15天的陪产假。
增设育儿假。子女满6周岁前,儿童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12天育儿假。在育儿假期间,职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发放生育补贴。为回到工作岗位且仍处于哺乳假期内的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100~500元生育补贴,其中一胎100~200元、二胎200~300元、三胎300~500元,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时设置功能完善、氛围温馨、使用便利的“妈妈小屋”,满足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实际需求。
开展儿童假期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取自行组织或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6~12岁儿童假期托管服务,解决寒暑假期职工子女无人照看的实际问题。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集团公司女工委举办家庭教育大课堂,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鼓励0~18岁儿童家长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家庭教育培训。
设立“山港子女奖学金”。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每年对高考、中考成绩优异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职工子女给予奖励,激励职工子女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设立和谐家庭咨询服务站。建立和谐家庭服务体系,设立山港幸福家庭大课堂,定期举办普法、心理健康、夫妻关系调试、健康教育等专题讲座,开展家庭问题咨询服务,促进职工家庭幸福。
组织丰富多彩的职工子女活动。积极开展子女游学、山港夏令营、亲子运动会等活动,帮助职工子女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密切家庭关系、健康茁壮成长。
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每年开展山东港口“最美家庭”评选,通过“最美家庭”巡讲、微视频展播、颁奖晚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树、广泛宣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干部职工家庭,推动形成爱岗敬业、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良好家庭风尚。
举办“山港情·幸福家”婚恋服务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山港情·幸福家”婚恋联谊、专家讲座、集体婚礼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人生观,为单身职工建立幸福家庭搭建平台,创造有利条件。
据了解,山东省港口集团是山东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口集团四大港口集团,共有6万多名职工,其中女职工9268人。2021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5亿吨,集装箱量突破3400万标箱,分别稳居全球第一、第三位。
山东省港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霍高原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此次发布《关于关心关爱女职工、构建和谐家庭的十条意见(试行)》,将以打造“山港情·幸福家”家庭企业文化品牌为重点,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把爱党、爱国、爱港、爱家统一起来,将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霍高原表示,实施十条意见是集团公司党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关心关爱女职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级实施细则,完善现有政策,创新工作手段,积极探索关心关爱女职工、构建和谐家庭工作开展的新思路、新办法,积极回应广大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集团将通过典型案例推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职工共建共享的热情,使全体女职工在“共建”中各展其能,在“共享”中各得其所,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记者 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