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妇联与福州市中院联合揭牌成立了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进一支由心理、家庭教育、法律、社会工作等共11名专业人士构成的项目实施团队,配合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事案件观察等工作。
福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成立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人民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高效贯彻落实家事纠纷辅导调解机制和家庭教育指导制度,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家庭环境,增进家庭平安文明和社会和谐。
活动现场,福州市妇联与福州市中院联合签署发布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案件类型、指导程序、指导内容、指导形式、隐私保护、保障机制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揭牌仪式结束后,福州市“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福州市中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为争夺抚养权的案件当事人进行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接下来,“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将配合法院参与涉未成年人疑难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观察、辅导、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提出观察辅导意见建议,引导家长强化监护意识,树立科学文明育子理念,共同创建平安文明家庭。
当前,福州市县两级妇联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合作联动,已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8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
据介绍,早在2021年,福州市妇联联合市中院、仓山区人民法院在仓山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盖山法庭)实施了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实施一年来,已为469对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和心理疏导服务,成功促使160多对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
(记者 吴军华 李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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