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济南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近日,济南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议》。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地方人大出台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议。
据了解,济南市委、市政府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济南市“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并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编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
立足“一米高度”,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十四五”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政策文件;推出了一批改革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双减”政策,统筹规划和设置全市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加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力度;搭建了一批活动载体,建成全国校外教育单位首家中华文化体验基地,在万象城商圈建成儿童“空中游乐园”,在燕山立交桥建成儿童友好低线公园;实施了一批实事项目,开展“小瞳人”“小铁人”专项行动,实施“泉家共成长”家庭教育项目,开展“七彩泉”系列少儿阅读项目,全面推广“机构+社区+家庭”的康复模式。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济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五个领域,精心谋划了13件为儿童办实事项目。
如今,儿童友好观念正逐步深入人心。《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议》则向全市发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动员令”。济南要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政策制定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创设儿童宜居宜学与全面发展的美好环境,加强城市社区、学校、医院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和建设;优化儿童成长社会环境,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净化网络环境,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儿童经济发展与社会经济事业协调共进,创建儿童友好产业生态,赋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深化黄河流域沿线儿童友好城市协作,共建儿童友好济南都市圈,加强儿童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泉城儿童“朋友圈”。
(记者 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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