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好‘超市’常态化考核激励机制,确保‘超市’运行、管理、考核有据可循,保障补助补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支撑‘超市’持续较好运行。”为进一步发挥好“超市”在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日前,甘肃张掖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运行资金保障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用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力争当年确定的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乡镇所辖村和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优秀等次、良好等次、较好等次的村庄“超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建的“超市”原则上补助1万元,运行水平较高、作用发挥明显的已建成“超市”原则上补助补货资金3000~5000元,提高配货质量,提升兑换实效、发挥“超市”效应。新建或补货的“超市”补助资金也可以从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奖补资金中支出。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好“超市”常态化考核激励机制,确保“超市”运行、管理、考核有据可循,保障补助补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支撑“超市”持续较好运行。
通知明确,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妇联要加强协作,加强工作指导,因地制宜推进“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建立“超市”建设运行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各级妇联要强化“超市”管理员培训工作,将“超市”管理培训和交流学习内容纳入妇女干部培训班内容,不断提升“超市”管理水平。要加强工作创新,探索推广片区超市、掌上超市、线上超市等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区每年要打造10个以上示范性“超市”,引领带动更多“超市”良性循环发展。
据悉,截至目前,张掖全市共建成运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409家, 2021、2022年度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达到100%全覆盖,“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已成为党政认可、社会好评、群众欢迎的工作品牌。
(记者 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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