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今年10月,珠海市妇女联合会与香洲区人民法院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该项目服务落地在珠海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受暴妇女无须到法院,在服务站通过线上即可以一站式完成申请保护令、领取保护令。
珠海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前移了申请受理平台,进一步发挥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了为受害人提供保护服务的时效性与便利性。
目前,“服务站”已成功协助受暴妇女“一站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0月中旬,受暴妇女阿玲(化名)来到“服务站”求助,反映婚后数十年来,丈夫经常对其施暴,前几日又再次被丈夫殴打,导致手臂、大腿、腰部均受到明显外伤,担心日后遭受更严重的伤害。在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及诉求后,“服务站”的社工首先肯定了阿玲主动求助的行动,并向她普及了反家庭暴力法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站式”申请机制。
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阿玲决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服务站”社工的协助下,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台提交了申请书、报警回执、告诫书、伤情照片及视频等证据材料。
香洲区法院在收到阿玲的申请并审查通过后,向阿玲及其丈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其女儿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此,“服务站”基于“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首次协助受暴妇女向人民法院成功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且高效地在家暴实施者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墙”。
据珠海市妇联介绍,接下来,市妇联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的运用,加强宣传力度、提升业务办理能力,织密反家暴法治网络,切实保障受害人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目前珠海市斗门区妇联、斗门区法院、斗门公安分局亦已联合制定《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依法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将反家暴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在基层。
(记者 林志文 陈佩瑜 郭观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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