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离婚产生的未成年子女探视权纠纷备受关注。“亲情关护制度就是尽可能避免因探视权纠纷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伤害,护佑孩子健康成长。”天津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杨健介绍。
自2021年5月底以来,天津市妇联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在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建立亲情关护室,发挥妇联信访窗口、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婚姻家庭纠纷社区调解室等资源的柔性作用,协助法官化解未成年人的父母在行使探视权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基层社会治理”天津模式。
在亲情关护室找准妇联工作切入点、结合点
2015年,贾某与杜某协议离婚,约定现年9岁的孩子由男方抚养。但离婚后,孩子大部分时间随女方生活。去年,女方诉至津南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承办法官常琳收案后发现,对于孩子抚养权,男女双方互不让步。
为此,2021年6月,常琳将双方及孩子约到位于咸水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亲情关护室,为双方做了大量释法工作,并联系关护员中的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准确掌握孩子意愿。最终,男方同意尊重孩子意见变更抚养权,双方在抚养费及探视问题上也达成一致,一场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被化解。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变故对子女造成的伤害,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中找准妇联切入点和结合点,2021年,市妇联提出建立天津市未成年人探视基地示范点的思路。很快,津南区妇联、区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率先成立全市首批亲情关护室。该案便是亲情关护室开设后成功调解的首个案例。
津南区妇联主席薛恩君说:“依托亲情关护室,能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变故对子女造成的伤害,保护无抚养权父母的探视权,促进了涉探视权家事执行案件的高效率、高质量办理,体现了依法维权和关爱服务的有机结合。”
长效机制保障平台服务精准有效
为保障关护服务精准有效,津南区专门建立长效机制。
据薛恩君介绍,津南区妇联、区法院专门制定《津南区妇联、津南区法院关于建立津南区三级亲情关护室的工作方案(试行)》,规范亲情关护室的机构设置、受理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内容,并明确登记预约、案情分析、调解关护等探视流程。
为提升关护工作专业性,津南区妇联成立一支由妇联干部、司法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组成的亲情关护员队伍,关护员的管理和协调主要依托相应镇、村妇联干部,同时,将关护员纳入区妇联普法、调解等业务培训范围,提高法律素养、依法调解及关护服务能力。
“开展亲情关护工作一年多以来,看到一个个破碎家庭的亲情回归,非常有成就感。”津南区妇联干部、关护员郭俭君说,由关护员与承办法官共同开展的亲情关护服务,真正做到了情理兼顾,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是对离婚后父母权利的保障,更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保护。
因地制宜、因事施策构建未成年人探视基地
如今,亲情关护室已被确定为天津市未成年人探视基地示范点,成为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特色名片。截至目前,全市16个区共开设未成年人探视基地32处。
在津南区,区妇联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在北闸口镇泽惠园社区建立党员亲情关护站,由区妇联党支部和泽惠园社区党支部的18名党员组成亲情关护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亲情关护、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活动。
在河西区,区妇联携手区法院、区民政局,精心搭建起区、街、社区三级亲情关护室。关护员们把每一次探视过程作为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的过程,探视前,充分了解纠纷症结所在。探视中,对当事人双方予以柔性调解,从情理上劝说父母双方,从法理上释明法律规定的探视权利。
在北辰区,区妇联、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使用亲情关护机制作为化解探视权执行难的有益探索,并在探视过程中选派优秀心理咨询师分别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进行“背对背”心理疏导,最终实现和谐探视。
“我们将力争把这项机制打造成亮点品牌,以更大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助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杨健说。
(记者 周韵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