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出台《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一推出,就受到了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交口称赞。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无疑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和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科技部等13部门《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关心关爱,加快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培养,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助力“两个先行”中发挥更大作用,继山东、湖北之后,浙江省农科院出台了《意见》。
“《意见》接地气,举措实,真是太好了,充分考虑到了女性科技工作者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的限制因素,给予了切实可行的支持。”在田间地头劳作了一天的浙江省农科院园艺所葡萄学科带头人吴江,一看到文件相关内容,忍不住连连夸赞。
适当放宽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年龄范围、孕哺期实行弹性工作制、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身心健康的关注……《意见》共提出了十二条支持举措。
针对孕哺乳期女性科技人才,《意见》提出,对孕期和法定生育产假结束后哺乳期一年内女性科技人才,支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并根据需要设立母婴室,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人才培养、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推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等院专项项目结题验收、聘期考核等方面,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院学科建设等评估中法定产假期不计入考评工时等。
这让吴江为自己团队中的“90后”老幺感到高兴。“她现在是二胎妈妈,怀孕六个多月。她是个要强的人,前段时间还在担忧生育对科研进度产生影响。这下好了,有些问题迎刃而解了。”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女性科技人才申报有年龄限制的院人才培养项目,给予放宽三年;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申报评选各类科研项目,以及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推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等院专项项目;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加培训、访学和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影响力和活跃度。
作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吴江还注意到,《意见》中有一条与该项荣誉有关——“深入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巾帼文明岗(标兵)创建选树活动。对女性科技专家领衔获得省妇联、省总工会等命名的省级创新工作室、省级三八红旗手工作室,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经费。”
“自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这一荣誉后,我就一直在思考怎么能发挥余热。有了相关平台,我可以更好地服务种植葡萄的女农户,帮助大家一起奔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吴江说,由于自己做葡萄育种研究,希望能用自己的技术,帮助葡萄种植户在共富路上快一步、早一步。
此外,《意见》提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在各级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任职,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入选院专家库、导师库;鼓励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省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积极参与创业创新交流,深入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女性科技人才主持的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在申请入驻浙江省农业科创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对省巾帼农创基地负责人、优秀女性经营主体负责人和专业种养殖大户申报参加我院组织承办的各类技术培训活动的,优先予以支持,对省妇联与我院联合命名的省巾帼农创基地,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建立“一对一”女性科技专家与基地负责人结对机制。
“相信在《意见》的支持激励下,我们女性科技工作者定能发挥更大作用,为农业强国贡献巾帼力量。”吴江说道。
(记者 姚改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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