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受侵害的妇女儿童遭遇“二次伤害”?在青海省妇联、省公安厅共同推动下,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立足“护航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创新求进,率先建成全省首家“护蕾温馨小屋”,走出了一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化的新路径,为妇女儿童权益筑牢安全城堡。
将关爱落到细节中
2021年2月,西宁市居民李某向城北公安分局控告,其与子女长期遭受丈夫陈某家暴。接到警情后,分局立即启动“一站式”保护机制,在“护蕾温馨小屋”中有序推进检察官调查取证——对受害人一次性询问、取证——伤情检查——及时诊疗——心理治疗和辅导“五步法”,实现了调查取证、关爱服务、法律援助、案件审理同步并行。立案后,经侦查陈某犯罪事实确凿,涉嫌虐待罪被移送区人民检察院。
“‘一站式’服务不仅仅体现在‘取证’环节,还包括关爱服务、法律援助、案件审理的聚合和简化,进一步织密织牢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分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魏昕祯说。
例如,专门开辟刑事案件妇女儿童检查治疗“绿色通道”,提供涉案当事人个性化、隐私化医疗服务;简化法律援助手续、专派公益律师进驻小屋;在“护蕾温馨小屋”内建成全省首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法庭”,推进公检法办案一体化运行、合成化作战,形成“一站式”快反快处新模式。
据统计,自“护蕾温馨小屋”建立以来,已累计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30余起,救助服务妇女儿童120余人,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70余件,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7场。分局指挥中心接警员欣慰地说:“以前总能接到家暴投诉警情,现在这样的电话少多了。”
将关爱放在“心坎”上
淡绿色的墙面,舒服的靠背沙发,沙盘、OH卡牌、投影等专业设备齐全……“慧琴警官心理工作室”在“护蕾温馨小屋”应运而生,这是青海省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落细落小落实”上的又一机制创新。
“长大后我也要当警察,变得更强大更勇敢。”初中生小明(化名)受到同学欺辱,导致厌学逃学、成绩下滑、同学关系紧张,在“慧琴警官心理工作室”的帮助下,他逐渐变得自信、乐观,重新融入了校园生活。
心理工作室负责人李慧琴表示,通过心理干预与辅导,很多家长意识到原生家庭对孩子人格养成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尽量不吵架,在家好好说话。“安抚受害人情绪、心理评估、危机干预等工作是要真正弥合受害者的创伤,把权益保护工作做到‘心坎上’。”
“我们主动催生有特色、有温度、重长远、求发展的‘心晴’工程,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触角从‘身体平安’延伸到‘心理平安’”。魏昕祯介绍,目前,在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方面,工作室已服务未成年人200余人次,为涉案女性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危机干预53人次。
不仅如此,借助工作室经验,定期宣讲心理健康知识、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行动中。
从“联防联动”到维权创新
“一站式服务之所以能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巧妙契合,背后是联防联动机制的同步发力,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探索。”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玉表示。
从规范“一站式”取证前溯到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下延至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等维权服务,妇联、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积极领题破题。
“各级妇联组织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维权协作,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妇女骨干、巾帼志愿者的联动作用,充分联合法律维权、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领域志愿者的专业力量,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协助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关爱帮扶。”青海省妇联权益部干部表示。
通过省妇联、省公安刑警总队多部门联合协作,青海省8个省级“护蕾温馨小屋”相继落成。
(记者 徐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