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一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本区残疾人线上专场招聘中,部分招聘岗位涉嫌性别歧视。“接到线索后,我们立刻对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发现在招聘过程中,个别企业在性别这一栏做了特殊要求。”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王刚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经过核实后,松江区检察院发现该招聘活动系2022年松江区国有企业招录残疾人线上专场招聘。招聘启事中有企业岗位设定性别限制,如上海某置业公司招聘招标审价员1人,性别男,上海某园林公司招聘绿化修剪工1人,性别男,岗位要求是熟悉园艺修剪,能够适当从事体力劳动。
“这些企业对于保障妇女权益的认识可能不够到位,只是根据一些特殊需求推出岗位,但是我们认为招聘中要给潜在的就业群体选择的权利。除非是一些法定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其他岗位都应该体现男女就业平等。”王刚说。
经审查认为,这些岗位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却限招男性,侵害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2022年5月30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取证。
“办案过程中,我们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也通过公开听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评判。”2022年6月8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线上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社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残疾人联合会、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用人单位代表共同参与听证,就公益侵害事实、如何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等问题开展探讨并取得共识,一致认为涉案企业积极落实帮扶残疾人群体就业值得肯定,但在招聘岗位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仅限招录男性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未充分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
听证会结束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区人社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法定监管职责,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辖区内企业单位招聘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松江区国资委、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分别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的提示函》《关于进一步优化辖区残疾人就业指导工作的提示函》,提示规范招聘信息征集、发布流程管理,凝聚多部门工作保护合力。
上述单位收到检察建议或提示函后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整改。松江区人社局回函表示,已第一时间约谈涉案企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就规范辖区内企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松江区国资委回函表示,经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已删除原招聘链接并重新制作后予以发布;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回函表示,已向各街镇残联下发通知,取消性别限制,延长报名时间,同时优化招聘工作流程与机制,截至目前已有残疾女性报名。
“通过此次个案的办理,我们希望可以将效果最大化,在企业招聘过程中优化流程,让大家一起来提高男女就业平等的意识,杜绝招聘中性别歧视情况的再次发生,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王刚说。
收到回函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下上门走访、线上调查核实等方式跟进监督,确认相关整改事实,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为进一步做好溯源治理,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女联合会建立工作机制,全方位保护残疾妇女合法权益。
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王刚认为,如果有人发现招聘中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可以向检察机关及时反映。招聘工作具有一定时效性,最好是在第一时间发现和介入,并及时进行纠正。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比如开展法律培训、加强审核等,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治理格局。
(见习记者 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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