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妇联日前印发通知,对妇联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把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动法律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通知指出,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的法律规范的必然要求;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权利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促进妇女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的有力支撑;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对于激发广大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强调,要抓好学习宣传,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等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送进千家万户。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积极参与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促进完善保障妇女权益配套法规。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党政主导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促进妇女各方面权益全面落实。强化维权服务,确保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深入城乡社区常态化开展走访关爱活动,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监督力度,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和建议,推动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妇联“督促处理意见函”制度,促进法律落到实处。切实把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妇女思想政治引领、促进妇女发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实施“两纲”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来源:全国妇联权益部
作者: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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