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连续出台两个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孕婴保护的重磅文件,切实加强孕产妇这一特殊群体保护,为保护孕产妇和新生儿又增添了“双保险”。明确救治机构及专家组出台《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救治机构和专家组的通知》(渝肺炎组医发〔2020〕23号)。
《通知》明确了接诊医疗机构及职责:确定38个区县及三个经开区孕产妇发热门诊医院,孕产妇、新生儿定点救治医院承担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医院;确诊新冠肺炎孕产妇片区集中救治医院收治范围;确诊孕妇在转运至片区集中救治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市级专家会诊指导下实施紧急分娩处置,综合评估确认安全后转运至片区集中救治医院落实后续治疗;重医附属儿童医院承担主城片区确诊感染新生儿和全市重型、危重型确诊感染新生儿的集中救治工作。
《通知》还公布了24名重庆市孕产妇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及其职责,要求专家顾问组负责对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合并新冠肺炎的技术指导、医疗救治,开展重点病例病情分析,评估治疗效果,研判医疗救治形势,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措施建议。驻点专家组负责指导片区集中救治医院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流程、开展人员培训;重点参加重型、危重型病人的抢救和会诊,疑难病例讨论、拟出院病人的评估等;对区县定点医院开展巡回指导,重点是指导疑似病例的诊断、重症疑似病人的抢救和会诊。
同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紧急情况下分娩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渝肺炎组医发〔2020〕22号)。
《通知》明确规定: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孕产妇因紧急情况到医院分娩或手术,各助产机构都应提供急诊接产处置。如果该孕产妇为重型或危重型患者,医院不具备早产儿和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无 ICU及多学科会诊条件,应立即组织市级新冠肺炎专家组和市级孕产妇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和评估,在确保转运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孕产妇转运到片区集中救治医院或综合力量较强的区县定点救治医院,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通知》对紧急情况下孕产妇的急诊收治、分娩地点、分娩方式、防护、麻醉与镇痛、手术医生、助产士及术前准备要求、分娩过程中注意事项、新生儿处理、产后管理、器械消毒处理、医务人员登记随访、传染病报告等13个重要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