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兵团发改委获悉,3月2日,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23条具体政策措施,为各师市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措施》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必胜之心,坚持兵团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不动摇,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类支持政策,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监测调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措施》要求各师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内部封闭管理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动态调整的原则,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用工组织保障,制定企业员工返疆返岗工作方案,加强输出、输入地衔接,有序组织企业人员陆续返岗;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以及所需的口罩、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供应问题,强化煤炭、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强化企业融资和担保需求支持,抓好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续援企稳岗政策,缓缴职工医保费和住房公积金,放宽兵团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履行合同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旅游行业发展等各项政策,为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保持市场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徐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