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关注解决妇女儿童群体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联防联控,关注解决妇女儿童群体健康需求,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自治区卫健委编印居家儿童及孕产妇、妇幼保健机构等涉妇女儿童防疫工作的技术指引和防控指引。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制定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生返校方案,科学组织线上教育。自治区民政厅对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帮扶工作作出部署。自治区总工会印发《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倡导居家远程办公的通知》,要求做好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自治区妇联充分发挥12338热线电话作用,帮助妇女解决心理和生活上的困难。自治区妇儿工委联合妇联、卫健委共同发文开展为贫困妇女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切实为贫困妇女办实事;联合自治区网信办、卫健委、妇联等策划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生命重托——致敬战疫一线的萨日朗”媒体宣传活动,对奋战在一线的女医务工作者进行宣传。
黑龙江:加强协调联动 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
黑龙江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持续关注孕产妇、婴幼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需求,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切实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13个地市全部公布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热线。省司法厅、省妇联从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援助、切实加强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咨询三方面入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疫情过后返岗复工妇女的权益保护。省总工会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印发通知积极倡导居家远程办公。
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等地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妇儿工委抗疫专栏,采集刊发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防疫工作信息,涉及妇女儿童防控知识、政策解读、典型宣传、工作动态等内容。
吉林:积极应对 做好疫情期间儿童和孕产妇的安全保障
吉林省妇儿工委办公室高度关注儿童和孕产妇等特殊群体,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多举措开展儿童和孕产妇的安全保障工作。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专门发布通知,强调要坚守母婴安全底线。省卫健委确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儿童和孕产妇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后,并要求各市(州)指定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医疗机构作为儿童和孕产妇定点医疗机构。省总工会提出要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并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吉林省妇幼保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免费开放“医生在线”咨询。
同时,全省妇联系统和60多所高校同步开展心理支持和援助工作,通过开通心理支持热线、提供网络咨询服务、推荐心理自助方法等及时提供心理疏导。
河南:整合资源 全力护佑妇女儿童健康
河南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综合施策,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和生命健康安全。
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行动。省卫健委出台了一系列儿童和孕产妇防控措施,通过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强化对基层的宣传指导和强化集中救治管理等手段,多措并举,守好保障母婴安全的底线。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利用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通过“网上问诊”开展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在线咨询和指导。省民政厅专门印发通知,对做好儿童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保障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妇联通过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募集资金286万元,发起“三送”——娘家人暖心服务行动,为全省援鄂医护人员家庭送暖心包、送爱心菜、送贴心帮等暖心服务。省教育厅出台政策,明确了2020年对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升学给予照顾的政策措施。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记者 田珊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