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三暖”行动 助力复工复产
江苏省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出台暖心政策、提供暖心服务、搭建暖心平台,切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做好儿童和孕产妇疫情防控工作。省民政厅下发做好疫情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专门通知。省教育厅发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省总工会制定复工复产企业工会工作指南,明确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弹性工作,做好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其子女的关爱服务。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孕产妇和新生儿畅享绿色通道,民政系统儿童福利机构实现零感染,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到位,66条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专线24小时开通,因疫情导致监护缺失儿童均得到妥善安置。
浙江:早部署、早启动 将妇女儿童保障工作放在首位
浙江省妇儿工委办高度关注,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妇女儿童保障工作。浙江省新冠肺炎妇女儿童保障工作启动早、部署早、救治早,取得了积极效果。
浙江省卫健委率先发布《浙江省孕产妇和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试行)》,该指南根据孕产妇、新生儿以及儿童三类人群不同需求,多措并举,突出个性化分类指导管理;发布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指南,针对儿童量身定制诊疗方案;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托幼(育)机构的发生,发布加强托幼(育)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通知,对全省托幼(育)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积极协调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和省残联联合发文,要求发挥妇女群众的积极作用。为确保女大学生毕业季就业质量和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用人紧缺问题,省妇联联合杭州市妇联举办网络招聘会。
安徽:筑牢疫情防线 关爱妇女儿童
疫情发生后,安徽省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积极了解妇女儿童需求,聚合相关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出台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落到实处。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联系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推动出台文件《转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通过五项措施切实保障特殊时期孕产妇健康。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联合团省委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省妇联保持12338维权专线畅通,切实做好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同时省、市、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妇联策划开展系列活动,丰富妇女儿童宅家学习生活。省政府妇儿工委办通过购买服务,在全省16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立线上服务微信群,让广大少年儿童足不出户享受到教育服务。
福建:多部门协同配合 做好妇儿防疫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协调省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儿童和孕产妇工作的相关措施。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统筹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当前教育工作。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牵头起草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孕产妇和儿童有序就医,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作用,各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均利用短信、微信、线上孕妇学校等多种方式开展孕产妇、儿童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线上诊疗。省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儿童、老人、孕产妇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记者 田珊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