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新时代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对台工作?日前,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在京召开。围绕“两岸关系的新挑战新机遇”等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展开深入交流。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认为,这一论述在现行宪法“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的表述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完成祖国统一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与过去相比,大陆在推进国家统一上更加充满自信、更加务实灵活。”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朱卫东说,党的十九大已将完成祖国统一这一党的重要历史任务,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目标统一起来,擘画出祖国统一的路线图。
近年来,大陆出台一系列涉台法律法规,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促进两岸交流交往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对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也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有效手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目前,涉台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制度体系,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岸扩大民间交流、促进融合发展,既是大义,更具大利。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说,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宣传我们的法律制度、法学研究成果和法治发展经验,广泛团结台湾地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两岸法学法律界的交往搭建桥梁。
国台办法规局局长张万明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法学法律界的交流,扎扎实实做好涉台法学研究、取得高质量学术理论成果,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有力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指导涉台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根本遵循。”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会长王其江表示,要充分发挥联系和团结海峡两岸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深化两岸法学交流合作,为实现祖国统一贡献法治力量。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于1995年成立,是中国法学会主管的涉海峡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研究的全国性社团,主要由海峡两岸法学法律界及其他相关界别的代表人士组成,旨在开展法学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两岸法律服务,推动两岸经贸往来,反对“台独”,促进祖国统一。
(记者 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