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2月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7日公布,电话智能卡用户须于今年3月1日开始为其电话智能卡进行实名登记。
据介绍,当日起新发售的电话智能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而现行的电话储值卡用户须于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会在上述时限后不能继续使用。
用户可根据所属电讯商以短讯或其他方式发出的实名登记指示,通过不同途径包括所属电讯商门市、流动应用程序或网页进行实名登记。个人用户须登记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证号码及提供香港身份证副本。企业用户则须提供其商业登记资料及指定某人士作为负责人,并提供该名人士的个人资料。
在实名登记制下,个人用户每人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不多于10张电话储值卡,企业用户则最多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25张电话储值卡。
为落实电话智能卡登记制度的实施安排,《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已于2021年9月1日生效。特区政府表示,实名登记制将可堵塞当前电话储值卡匿名性质的漏洞,协助执法机关侦查涉及使用这些电话卡的罪案,并加强保障电讯服务的健全及通讯网络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
(记者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