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以“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为主题,举办第4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协同相关部门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优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久久为功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包括上述“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的讲话,近两个月,应勇已经至少8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提出要求。
3月20日至21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到宁夏固原、银川调研。在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应勇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3月27日至28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调研。应勇强调,要全面准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治理也是挽救。
4月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开班。应勇在为同期培训的5个班次600余名学员授课时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零容忍,对未成年人犯罪也要加强预防和治理。
4月28日至29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江苏徐州、镇江、南京等地调研。徐州阳光学校是当地一所专门学校。应勇深入了解学校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效果等工作后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多收一个孩子,就可能减少一个罪犯。检察机关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坚持“学校”定位,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推动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
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勇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工作。应勇强调,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监护人”。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促进加强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推动做实“监护+呵护”“改造+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
5月1日,应勇在《求是》杂志撰文《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应勇在文中指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依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推动完善和落实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的监管制度,促进破解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难题。
5月21日至23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前往江西赣州、南昌等地调研时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问题、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要结合检察办案,分析、找准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点和薄弱点,进一步提高履职主动性、能动性,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要全面准确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5月23日至24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湖南三级检察机关调研。在长沙市新城学校,应勇调研检察机关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及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等工作。应勇强调,抓好专门教育是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重要工作。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同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既是责任也是义务。要立足检察职能,在矫治评估、观护帮教、法治教育、分级分类矫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推动专门学校更好坚持“学校”定位、立足“教育”属性、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
来源:澎湃新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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